2008年9月8日 星期一

江山市创建“浙江省食品安全示范县”资料建档工作指引及责任分工 7月25日
浙江省食品药品安全“十一五”规划 7月25日
关于转发凤林镇2008年度农村公共安全责任制和考核办法的通知 6月10日
江山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增加第二批食品安全示范乡镇创建试点单位的通知 6月10日
关于转发衢州市食品安全示范乡镇创建验收标准的通知 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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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机构职能

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工作职责:

  市食品安全委员会是市人民政府的议事协调机构,统一组织、协调全市食品(含保健品、化妆品,下同)安全工作。市食品安全委员会的组成单位及成员由市人民政府批准。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意见,报市食品安全委员会主任批准。
市食品安全委员会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委、省政府有关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制订全市食品安全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
  2.研究解决食品安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组织协调政府各职能部门的工作,检查督促各部门监管责任的落实;
  3.协调组织全市食品放心工程和专项整治,推进食品安全长效监管机制建设;
  4.组织整合食品监管资源,协调食品安全标准、检验检测、信用、信息等体系的建设工作;
  5.综合协调食品联合执法和食品安全重大事故查处及应急救援工作;
  6.省、衢州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和江山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相关事宜。

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工作职责:

  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分管副局长兼任常务副主任,市卫生局、工商局、质监局、农业局、经贸局的分管领导任办公室副主任,并确定一名干部为办公室成员。委员会其他成员单位指定一名干部为联络员,负责日常工作联系。
  委员会办公室主要职责:
  1.贯彻和落实国家、省、市关于食品安全监管的政策法规,分析全市食品安全形势,研究提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实施意见,为委员会决策服务。
  2.按照委员会的部署和职责分工,组织协调各成员单位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3.协调制订食品放心工程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4.组织协调食品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和重大事故查处。
  5.承办委员会会议和重要活动,组织督察检查工作。

市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委宣传部:

  负责食品安全的宣传教育工作,组织新闻单位做好食品安全宣传报道和舆论监督。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负责食品安全管理的综合监督、组织协调和依法组织开展对食品重大安全事故的查处;承担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协调制定食品安全综合监管政策、工作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协调食品安全信息的汇总分析、预测及发布工作。

卫生局:

  负责组织实施食品卫生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负责食品生产加工、流通环节和餐饮业、食堂等消费环节的卫生许可,以及流通、消费环节的卫生监督;负责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救援中的医疗救护工作。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负责食品流通环节的监管;负责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登记注册工作,取缔无照生产经营食品行为;负责上市食品质量监督检查,依法查处流通领域中的不合格食品及其他质量违法行为;查处食品虚假广告、商标侵权的违法行为。

质量技术监督局:

  负责食品生产加工环节质量卫生的日常监管;组织实施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依法查处生产领域中的不合格食品及其他质量违法行为;组织制定、修订发布市级地方食品标准和管理食品标准备案工作;实施国家和省组织的食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

农业局:

  负责初级农产品生产环节的监管;负责组织对植物、动物产品中农药、兽药的残留量检测和动、植物的防疫检疫;负责农药、化肥、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农业投入品的监管;制订农产品安全技术标准并组织实施。

经贸局:

  负责食品生产经营行业管理;组织制订和实施地方性食品产业政策,监督、检查产业政策执行情况;负责生猪、肉牛定点屠宰管理,开展定点屠宰执法检查。

发展计划局:

  负责贯彻实施国家食品产业发展政策;将食品安全体系建设列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审核食品检验检测和信息技术的发展规划及重大建设项目。

教育局:

  负责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和食品安全健康教育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和完善学校突发性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机制并组织实施。

市科学技术局:

  负责组织食品安全科技计划的编制与实施和科普宣传活动;提出食品安全重大科技攻关项目并组织联合攻关。

市公安局:

  负责依法查处涉嫌犯罪的制售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案件,打击违法犯罪分子;维护执法秩序,查处暴力抗法事件。

监察局:

  参与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及督察督办,会同委员会办公室对重大事故负有责任的地方、部门及工作人员进行责任追究。

财政局:

  负责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及食品放心工程的经费保障,安排好所需工作经费的年度预算。

水利局:

  负责初级水产品生产环节、水产种苗的监管;负责渔业行业管理,组织实施渔业市场经营许可制度;组织实施水生动植物防疫检疫及药物残留量监测工作。

林业局:

  负责陆生野生动物、可食林产食品开发利用的规划、指导、协调、监督和管理。

粮食局:

  负责粮油收购、储存和运输的质量安全管理工作。

市环境保护局:

  负责对与食品有关的环境污染事故进行调查处理,并对事故隐患治理实施监督;组织对食品产地环境质量监测和污染源监督性监测。

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负责供销社系统农产品批发市场、农产品加工和农资流通的行业管理。

市政府法制办公室:

  负责组织研究和起草有关食品安全的政策、规定;监督检查食品安全执法单位依法行政工作。

市广播电视局:

  参与组织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做好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和舆论监督。

市新闻信息中心:

  参与食品安全的宣传教育工作,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报道和舆论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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